第二十七章梦乡27(1 / 2)

在侄子家华走后,李宏武就直接回家了,看到小鱼儿被王脸婆带着。

他回房间柜子里拿出一本西游记出来看看,这本书还是知青好友,留给十几本好书之一,西游记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不同的人看西游记都有他们不同的感受,甚于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人生某个阶段的影射。

书中孙悟空的经历就像一个人的人生经历一样,从初生牛犊不怕虎,舍得一身刮敢把玉帝拉下马的勇气,再到世故圆滑把自身的菱角磨平,所谓的人情练达即文章又何尝不是对现实妥协。

看到唐僧路过女儿国,他不知不觉地沉浸在,书中所描绘世界里。如果假设自己是唐僧,面对千娇百媚女儿国国王,他有毅力拒绝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现在的自己没有这个定力,他甚至可能会主动追求女儿国国王。

他正在幻想和女儿国王双宿双飞,一个不和谐的声音,突然出现他的脑海中,打断了自己在书中的世界遨游。他很想知道,是那个颠佬打断自己的,如果不给个合理解释,“颠佬,吃老子一棒”。

他出来看见是李宏毅这个颠佬,紧皱着眉头道:“宏毅,有什么事啊!不给个合理解释,你知道后果。”

李宏毅听完也不恼,李宏武气性这么大,知道刚才应该是打扰他看书了,这是李宏武逆鳞,但是有两件事除外,就是找他搞野味和米酒。

“宏武,好事,大好事,对面小王村的王磊,托人传话回来给我们俩,说搞到一只土狗。”

李宏武一听是狗肉,舔了一下自己舌头,心里什么气都没有,:“还有这等好事,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吃狗肉了,走我们现在去小王村看看。

说着他就和李宏毅两人去小王村找王磊了,从他家到对面小王村,有差不多两公里要走十几分钟。

小王村属于东湖大队下面的自然村,整村人口只有不到三百人,比李村人口最少四房还少。

他和李宏毅来到小王村的一个土山坡上,看见王磊等人正在烧水。

他和王磊打声招呼,指着地上的土狗道:“三石,这只土狗怎么搞来的。

王磊笑着说道:“九哥,从我大姑那里搞的,这只癫狗居然咬死几只鸡,我大姑叫我拉回来杀。”

地上这土狗只差不多有十几斤毛重,如果杀完应该七八斤肉。如果现场这五六个人吃还行。但李宏武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等一下吃狗肉的时候,肯定涌出一批人出来,干活时人少,吃肉时人多,这也是老传统了。

“三石,有口福了,我上一次吃狗肉还是在去年,大良村梁贵搞的,比这只土狗还要小了点。”

王磊也高兴说道:“我好久没吃狗肉了,从交趾回来,被家里老娘们榨的差不多,这次要大补一下了。”

李宏武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笑容,他也是有老婆孩子,知道男人痛苦在于精力多的时候,都快溢出来了没地方用。有地方用的时候,又恨自己精力太少。

“你准备好,吃狗肉的家伙没有,可不要拿家里东西过来。”

“九哥,炒狗肉用烧水这个小铁锅,刀也有了,碗筷没有呀。”

李宏武也有些皱眉,得想办法才行,他看向小王村后山竹林脑筋一转,还别说被他想到了一个办法,虽然这个办法有些麻烦:

“大良村那边到有是有,就是太远了点。

三石,这样碗筷就不要了,去砍一棵竹子过来,用竹枝破开,稍微打磨做筷子。

把竹子砍成十公分一小节,十个小节就行了,洗干净一点用来装米酒,反正我们又不吃饭,狗肉炒好直接用小铁锅装就好了。”

王磊三角眼一转,也觉得是个好主意,道:“这个方法好,不愧是九哥,脑子就是好。”

郁林地区都喜欢吃狗肉,客家人也一样,但是客家人有些风俗对狗肉是比较讲究的。

比如:“狗肉可以吃,但狗不能拿回家里杀。

不能拿回家里灶台炒,因为灶台旁边,有一个灶台阿婆的神主牌位,怕对灶台阿婆不敬。

也不能拿回家吃,只能在外面吃完再回家。

不能拿家里碗筷盆来吃狗肉,如果你拿来吃过狗肉的碗筷盆,就不能拿回家了。

因为家里的碗筷盆都要拿来装饭、装菜,筷子带到阿祖公厅供阿祖公,怕这些碗筷盆沾上狗肉的气味冲撞了阿祖公,因为狗肉是上不了席面的。”

他们就在山坡搞一个简易灶台,专门烧水和炒狗肉,正在烧水是二十岁左右的王鑫,他也是王磊的亲弟弟,手脚勤快一般跑腿活都找他。

李宏武过来看见水已经烧开了,他就吩咐王鑫去打点米酒回来,给了王鑫五毛钱。 现在政府一般都不准农村酿酒,也因为现在的粮食管制的很严,在村里能偷偷酿酒的,都一些别的门路搞来粮食,所以会卖的贵一点一毛五钱一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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