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女儿10(2 / 2)

如果父亲李建龙、母亲朱萍,这种受到传统观念比较深的人打分,应该是男孩九十五分,女孩应该是六十分。

李建龙本身是男人,在男权当家的条件下,重男轻女不奇怪,男孩可以传宗接代,继承祖宗的香火。

但朱萍本身就女人,重男轻女,是不是感觉很奇怪。说起来也不奇怪,当下农村的传统,女孩子是没有继承权的,也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有句老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

在李村,嫁出去的女儿一年来一次,又或者几年才来一次。村里人只会说,这个女儿没有什么孝心而已,不会有人说,这个女儿不尽赡养父母的义务。

儿子就不同了,有继承权了,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养儿防老,这个儿在李村是指的是儿子,不会是女儿。在李村的儿子,他们有给父母养老送终、披麻戴孝的义务。

如果儿子不赡养父母,往小了说就是触犯了民约乡规,村里的老人可以指着他儿子的脸,破口大骂。至于往大了说,就是触犯国法。

所以,朱萍虽然是女人,但她立场站在男孩那边的,因为以后,她还要靠儿子养老送终,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惯性就会越大。

以后家里还是这么穷,妻子王秀也会和她婆婆朱萍一样,重男轻女,无关对错、现实和惯性使然。

女儿的出生,让李宏武想改变现状的心愈发强烈起来,他看着女儿皱巴巴的小脸。他不想自己的女儿以后如妻子一般读个两三年书,就回家做家务,等到十七八岁,就找个人家结婚嫁人。

他希望女儿能像白月光朱婷婷一样,能进城上高中、读大学,做个有文化的人,能有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他有心改变家里状况,现在也没有好的出路,只能蛰伏,静待时局变化。

12月15日,李村大队接到上级通知,从即日起,所有民兵一个星期,至少要完成三天军事训练,作为民兵的李宏武,也接到通知来到大队,听大队支书李建林传达上级指示。

李村,作为超过三千人的村子,有民兵四十六人。其中民兵队长李建军是他二师兄,他们两人都是师承长房老拳师李绍明,只是两人年纪相差十几岁。

下面有民兵四十五人,三十以上,有二十九人,三十岁以下,也有十六人。

李宏武的同村好友李宏毅、李宏远两人也是民兵,三人作为同龄人,李宏毅结婚两年多了,李宏远才结婚几个月,老婆刚身孕没有多久,他自己的女儿刚出生。

他做为西平公社1976年民兵训练大比武第一名,对民兵军事训练十分娴熟,被提拔为民兵副队长、平时负责教导民兵训练。

一个多月后,过完新年、农历正月初五,2月1日,李村大队接到公社的通知,选拔五名军、事训练优秀的民兵,三日后,到乡里西平民兵中队集合。

李村大队接到通知后、立即选拔出、李宏武、李宏毅,李宏远,李宏平,李宏有五人,都是三十岁以下,精悍的民兵。

成立李村支前小分队,由民兵副队长李宏武任小分队队长,三日后,由李宏武带领小分队到西平公社里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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