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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会直接插进她的眼里,然后一下就挖走她的眼珠了。

不行,她不能没有眼睛。她还有美好的未来还没等到呢,怎么可以没有眼睛啊。

“这也不行,那也不管。那就只能抹你脖子了。”

付云归拿着尖刀的手顺势往下,在距离她脖子大动脉不过两厘米的上方停住了。

茉茉立马屏住呼吸,浑身僵凝,一下都不敢乱动,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会自行戳上去,然后一命呜呼。

“我答应第一个行不行?”退而求其次,她觉得再僵持下去,保不齐他下一秒会不会直接要了她的命。

人总是在对比之中才能做出万难选择,要是让你选择今晚吃红烧排骨还是粉蒸排骨,你可能会犹豫半天做不出决定。但是要是让你选择是负债一百块还是负债一千块,那肯定很快就选择前者。

此刻茉茉就是这样的心理,比起挖眼睛和抹脖子,那肯定是在脸上多一个疤痕来的划算。毕竟要是没了命,还要这脸干啥。

再说他提的一辈子给他当牛做马,那都是后话了,等齐齐的婚礼一结束,过两天她就直接回去了,到时候消失的让他找都找不到。

还这辈子给他当牛做马,想得美,下辈子吧。

付云归抿着唇摇头,“刚才给过你机会了,你没珍惜。”

“我现在珍惜行不行,再给一次机会吧?”

话从口出的那一瞬间,传进自己的耳朵里,自己听着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大概这个世界上,也只有她会求着别人在自己脸上随便划拉了。

“小叔,你干嘛?”

正在茉茉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付齐雨突然从不远处跑过来了。她看茉茉好久都没到,以为她人生地不熟走迷路了,便想着出来寻一寻,哪成想会看见眼前这副景象。

自己的小叔掐着好朋友的脖子,而茉茉像个小白兔一样在他手下无助又可怜,眼巴巴地看着自己。

盘子里的花环撒的到处都是,被他踩在脚下,七零八落碎一地。

而茉茉看见了好友突然出现,像是看见了唯一的救命稻草。可是她脖子正被他威胁着,想说些什么也开不了口。

而且她也不敢说点什么,万一哪句话说的不对他的心意,那她恐怕死的更快。

不过这人竟然是齐齐的小叔,这么年轻的小叔,她从来没听齐齐提起过。

也难怪,这么凶狠的人,怎么能和那么善良可爱的齐齐是一家人啊。

“她是我好朋友,你干嘛这么粗鲁,放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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