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4章 演唱会949(1 / 2)

岳所是位好同志。

他气归气……话说,家底快要被掏空,谁又能不气呢?

但最终他还是同意了。

所以李建昆认为他是位好同志。

又是收获满满的一天。

李建昆推着彻底熬不住、不驼人都咯吱咯吱响的“缝合怪”,踏着夕阳的余晖,回到娘娘庙胡同。

“我回来了。”

本以为来开门的是春草。

吱呀——

院门应声而开。

露出李云梦幽怨的小脸:

“你敢不敢再晚点?”

李建昆怔了怔,这才想起,答应小妹今晚要带她去看演唱会。

起因是崔剑前一阵儿送来几张票。

这种热闹,李云梦是决计不会错过的。

李建昆当时还没在意,后来拿着印刷简陋的门票仔细端详,才回忆起一些信息,意识到这是一场不容错过的演唱会。

这么说吧,没有这场演唱会。

后世那些什么金榜劲曲、霸榜热曲,大概率都不能按时出现。

李建昆指指头顶天色:“这不是还早吗。”

“早啥早,咱们要去三里屯哩!”

李云梦从他手上夺过缝合怪,推到院墙边立好,遂拽着他噔噔噔地往北厢房冲。

姑娘觉得她哥如果穿这身去看演唱会。

跟穿喇叭裤去机关单位开会,是一样的效果。

来到李建昆的房间门口。

房门半掩着。

李云梦忽然狡黠一笑,一只手缓缓推开房门,另一只手五指撒开,在空中晃动,嘴里配着bgm:

“铛铛铛铛——”

李建昆搭眼朝房间内瞅去。

对于沈姑娘藏在里头,其实不算意外,崔剑送来三张票,小妹上回就说起过,要拉上她。

但他仍然眼前一亮。

是因为沈姑娘现在的打扮。

上身黑色女式皮夹克。

下身蓝色直筒牛仔裤。

脚下是一双白色乃基……也就是耐克运动鞋。

这使得沈姑娘多出些酷飒的气质。

然后衣裤都比较修身,配上她线条健美的身材,又有种既直接又内敛的性感。

同时这样的打扮,突破了年代的束缚,因为即便搁后世,这也是很常见的偏怀旧的装束。

今晚的沈姑娘,有种独特而另类的美。

“二哥,行啦行啦,知道我姐好看,晚上有的是时间看。”

李云梦给他推进房间。

沈红衣俏脸一红,与他错身而过,款款走出房间。

等李建昆换好一套休闲装打开门后,李云梦左右手各拽一个,急吼吼冲向院门。

“饭都不吃吗?”身后传来老母亲的声音。

李云梦:“没时间了没时间了妈,我们在路上买点吃。”

“这孩子。”

……

……

朝阳,三里屯。

工人体育馆。

夜幕下人满为患。

这是这个国家迄今为止,参与歌星最多的一场演唱会。

晚会主题叫“国际和平百名歌星演唱会”。

起因是这样的:

八四年,埃塞俄比亚大饥荒,造成数百万人死亡,震惊全球。

随后西方音乐界相继推出《do they know it's&nbs》和《we&nbre the world》两首公益单曲,召集数十位知名歌手共同录制,掀起全球公益浪潮。

八五年,港台地区也号召六十位华人歌手,共同录制了《明天会更好》。

今年年初,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的录音师张丹丽,到广东探亲,买到一盒《明天会更好》的翻版磁带,听后大为震撼。

回京后便找中录的音乐编辑吴海岗商量。

音乐圈的大佬们想跟进这个主题,搞一场规模更大的活动。

恰好一九八六年又是国际和平年。

于是点子出来了。

但怎么搞,是个问题。

大佬们的想法是希望这场活动,以及活动下诞生的音乐,最好能在国际上带来影响。

那么最好搞流行音乐。

而此时在我国音乐界,其实没有流行音乐的地位。

一些类似歌曲还被称作靡靡之音。

意外的是,申请通过了。

策划者们喜出望外。

于是,这场演唱会诞生了。

李建昆带着沈姑娘和小妹戳在体育馆场内一角,他站在后面,俩姑娘在他身前,基本是左手抱一個,右手抱一个。

人实在太多了。

甭管周围的哥们儿有没有涩心。

很容易吃亏。

而无论哪个吃半点亏,李建昆都会很不爽。

“瞪个毛啊瞪,我大妹我小妹,咋了?”

李建昆这话怼得没有具体目标,因为周遭的大眼珠子多得数不过来。

撂下一句话后不再理会,打量起正前方的舞台。

这场晚会可以用“寒酸”来形容。

舞台上没有绚丽的灯光,甚至没有基本的布景,只有一块简单的背板,上书六个硕大汉字——

【让世界充满爱】。

它为什么会弄得如此成功,从而掀起一场音乐革命,打破了对流行音乐的偏见。

除了崔剑会在今晚一鸣惊人外,其实李建昆也挺好奇。

等待的时间显得格外漫长。

某一刻,场内的灯光逐渐暗下来。

轻柔的钢琴曲透过音箱传出。

原本空旷的舞台上,忽然变得热闹,三五成群的年轻人挥着手,说着笑着,从四面八方汇集到舞台中央。

李建昆周边有好事者,吃饱了没事干,还数了数,想看看是否符合“百名歌星”的宣传。

足足一百二十八人!

同时,一百二十八人在开场一起登台的方式,此时已在观众席中激起阵阵涟漪。

新鲜!

演员们的着装更可谓新奇。

穿的不再是华丽闪亮的演出服。

而是普普通通的工装夹克和牛仔裤。

不过,虽然普通,却是时下年轻人们最时髦也最钟爱的打扮。 红、黄两种颜色的夹克,整齐地铺满本就不大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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