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首次交锋6(1 / 2)

王方圆作为被告方的委托律师,注意到了江如风的目光,没有太多的表情变化。

他和江如风认识是因为一个庭前调解。

当初江如风作为调解人员,让他的委托人利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并且让他在律所也遭受到了极大的职业动荡,所以对江如风,王方圆很有意见。

这一次...他也是查到了张梦露的委托人是江如风,才主动提出来代理王建业的辩护委托。

目的嘛。

自然是让江如风败诉。

这样一来,一个本身有污点,再次复出却又败诉的律师。

再想要接到其他案子,很困难。

没有太多表现,王方圆和王建业来到被告方席位。

原告和被告双方入座。

书记员起身强调法庭纪律,合议庭成员入场。

伴随着法槌的落下,作为本次审判长的杨宇霆,宣布庭审正式开始。

本次庭审,杨宇霆听林明聊起来过,主要讲的都是一些实际的纠纷问题,不涉及到各人的观点。

林明在闲聊的时候,也没有透露过任何的倾向性。

所以,杨宇霆对于这个案子的态度是,看证据,看双方的诉求观点。

咚咚!

法槌落下,杨宇霆看向原告席位:

“本案由原告自诉被告犯侵占罪,经本院江城初级法院受理。”

“原告,请出示你方证据,以及相关诉求。”

面对审判长的开口,江如风点了点头:“好的,审判长。”

紧接着,理了理自己面前的材料,深吸口气。

好久没有打过官司了,心里面不由的有些兴奋,但也很快压制住了这些想法,开始口述。

“审判长。”

“我方出示证据以及相关诉求如下。”

“首先,我方控告被告方当事人作为王彩虹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并以监护人的身份转移其财产,构成了违法犯罪的行为。”

“其次,我方认为,被告方王建业,已经存在犯罪行为,我方诉求是——解除王建业和王彩虹两人之间的监护关系。”

“王建业需要归还王彩虹继承的来自于她父母遗留下来的赔偿金,以及房子等各类财产。”

“王建业还需要承担犯罪的刑事责任。”

“以上,是我方的诉求。”

江如风陈述的诉求很简单,分为两方面。

第一:民事诉求,解除王建业的监护人权利,归还王彩虹应得的继承财产。

第二:刑事诉求,王建业有犯罪行为,需要进行判定。

陈述完毕。

江如风抬头看向自己的老熟人王方圆。

王方圆是江城排名前三律所的专业刑事律师,资格较老,经验丰富。

这个案子,涉及到的问题不少,犯罪事实虽然清晰,可是对方当事人是监护人,有点东西还是不太好判定的呢。

所以,还是要听听对方的反驳角度。

王方圆在听到江如风的陈述,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材料。

江如风的陈述,中规中矩,没有什么让人意外的地方。

在听到审判长开口:“被告方委托律师,请陈述你方的辩诉观点。” 王方圆胸有成竹,不急不慢的开口:“审判长,我方不认同对方的诉讼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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