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番外120(2 / 2)

  他不知什么时候来的,也许一直都在。太阳在西边缓缓下落,整个世界被温柔的黄昏笼罩,余晖洒在波光潋滟的湖面上,湖边的芦苇在夕阳下深深浅浅地摇曳,微风拂过,泛着金光的草浪一层层低下去。

  最初吸引樊谣的是他的声音,日后被盛赞为“台词教科书”的他,声音清朗温柔,他穿着干干净净的白T恤和长裤,在金黄的夕阳下长身玉立。

  樊谣看着这个男生,愤怒冲昏了她的头脑——高考还剩不到100天,14岁的天才被MIT录取,我为了丢掉的两分寝食难安,可是这个人,他居然悠闲到来湖边朗诵诗歌?!

  从那之后每周五的下午,樊谣都会在这里碰见他。他可能是逃学来的,书包扔在旁边,上面搭着附中的校服。他读诗歌、读戏剧,樊谣就坐在他身后距离不到十米的长椅上,他每说一句,她就在心里阴阳怪气地怼上一句——

  “你有什么话说,赫米娅?噢,当心一点吧,美貌的姑娘!你的父亲对于你应是神明;你的美貌是他给与的,你就像在他手中的一块蜡像,他可以保全你,也可以毁灭你。”

  ——赫米娅回答说,噢,你可快闭嘴吧。

  “斜倚在暮色中,我将我悲伤的网,抛向那拍打在你海洋般眼睛的海水。夜间的鸟儿在最早的星辰边啄食,而星光闪烁如我爱你时的灵魂。”

  ——你自己琢磨琢磨,这里面哪一句不是病句?

  有时候怼着怼着自己憋不住笑出来,樊谣怕被他发现,立刻低头看书,手里的书翻到45页,她至今都不知道46页写的是什么。

  以前樊谣觉得,在湖边读诗这种举动像个神经病。可是……当一个人专注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旁若无人地享受其中时,他身上有种奇妙的魅力。

  他做这些不是为了考试,不是为了分数,也不是为了显得自己有才学。

  他不功利,他纯粹只是热爱它们。

  说不上为什么,樊谣有点儿羡慕他。

  她从未上前与他交谈过,他或许都不知道她的存在,她最熟悉的是他十点钟方向的背影,那个背影安静却有力量,抚慰了她16岁不安的心。

  樊谣在心里暗暗管他叫doctor。

  Mydoctor。

  (四)

  樊谣和陆远昶共事的第三年,陆远昶入围了最佳男主角。

  “颁奖结束后有一个酒会,你去不去?”他关切地问。

  那时候樊谣还没有自己的办公室,和十几个人挤在一起,她手指敲打着键盘头也不抬地回:“不去。”<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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