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结局(1 / 2)

  只是没想到这顿饭来得比计划快一点。

  约莫一个星期后,她下班后到服装城找之辉。刚从出租车上下来,恰巧碰到黄碧云从服装城出来,手里提着保温饭盒,像是准备外出。

  黄碧云看见爱君了,停下脚步。

  两人隔着一条马路对望,小货车,小推车,自行车,摩托车,黑色塑料袋,红色蛇皮袋,嚷嚷的人潮,把视线切割得横七竖八。

  爱君顿了顿,穿过马路,走上前打招呼,“云姨好。”

  黄碧云点点头,她是做服装生意的,看人首先看穿着,别人会觉得那是势利眼,其实不过是她的职业习惯。看见好看的衣服,多问几句哪里买的,同样的衣服,或者类似的设计在另一个人身上再次看到,便嗅到今年流行款式。

  “找之辉?”语气平淡,听不出欢迎还是排斥,倒是透露疲惫。

  爱君隐隐想起黄碧云曾经说过的“以后不要没事找之辉。”

  对于太在乎的东西,有人会变得比平时胆小,有人会更加勇往直前,爱君是后者。“是啊,云姨。我们去看电影。云姨,我从美国回来,还没有机会拜访你。什么时候一起吃个饭?”

  黄碧云说:“电影赶场吗?我要去强记粥铺打包份粥给之辉老窦,他最近咳嗽,喝些清淡粥下火,不如你陪我一齐?”

  “好啊。我去和之辉说一声。你等等。”

  人生比想象中复杂,有时候复杂过头后中又有意想不到的简单,像一条河流,在湍急处,拐个弯,又突然平缓。平缓当然有原因,比如河道在冲积平原带开阔了。

  比如,爱君很现实的把她和黄碧云的关系变平缓归咎于两点,一是自己飘过洋过过海,不再是高第街的打工妹或者疍家佬的女儿,二是定军这几年老老实实送货工作,没有闹过大的幺蛾子,黄碧云放松警惕。在这点,爱君竟然突然对她哥产生一丝感激。

  “我一直觉得之辉是个简单的孩子。我和他爸给他最好的资源,他努力争气,恰巧努力和收获成正比,考大学,工作,做得有声有色,从小到大,平平顺顺。这么顺利的孩子,偏偏在感情路上磕磕碰碰。你能明白一个母亲的着急吗?”

  爱君第一次听黄碧云这么说话,推心置腹的说话,不咄咄逼人的说话。她坐在副驾驶座,手悄悄伸进口袋 ,认真听着,紧握着,准备着。

  她比平时早一点回到家,黄碧云送她回到楼下。

  落日已然彻底退到地球另外一边,而纽约该是晨曦初现,洛杉矶则是破晓前最黑暗时刻。

  爱君上了楼,洗完澡,给之辉打个电话,告诉他今晚要回爸妈家住一晚。

  “有事?”

  “没大事。我妈最近说她常常喘不过气,我请了假,明天带她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

  “要不要我陪你们去?跑腿,排队挂号,取药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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