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卫鞅,你觉得合理吗?99(2 / 2)

而后,又在公元前344年,周显王扁二十五年,以商鞅的‘尊魏为王’之计成功捧杀魏国,一举夺回河西之地,让秦国一血前耻,并为秦国一举奠定战国七雄之基。

当然,卫鞅的不遗余力,让他在秦国功成名就的同时,也为他日后的横死埋下了杀身之祸。

公元前338年,周显王三十一年,秦孝公嬴渠梁病逝,其子秦惠文王‘嬴驷’继位。

然后,卫鞅这个带动了秦国国运的一代权臣正式踏上了他的不归路。

倒不是说此人作奸犯科反了秦国,而是此人跟李俚、吴起一样,在性格上都有着致命的缺点。

李俚死板,吴起狡诈,而卫鞅则是酷烈。

或许是早年的郁郁不得志让他的心性有些极端,亦或者是秦国的民风习性太过泼辣,让他不得不用重典。

总之,此人在秦国掌权后,治国的手段极其狠辣,可以说狠辣到不近人情。

别的姑且不论,单说一条,按此人当年规定的秦国律令,一人犯法,不仅全家连坐,连周围的邻居都得跟着陪葬。

这是什么概念?

在明朝,这个律法有个让士人胆寒的官方统称:‘夷十族’。

即:本人的血亲子嗣、兄弟一族;出嫁的姑母一族;出嫁的姐妹一族;出嫁的女儿一族;外祖父一族;外祖母一族;姨妈一族;岳父一族;岳母一族;门生故吏、街坊四邻为一族。

统称‘夷十族’。

仔细看看,明朝的这个夷十族是不是跟卫鞅设定的这个‘一人犯罪,全家、乃至邻居跟着倒霉的法律’很相似?

所以,在他这种近乎不近人情的高强度铁腕镇压下,秦国上到王亲贵族,下到平民百姓,都被他给得罪了个便。

最终导致在嬴渠梁之子嬴驷上位后,对他记恨已久的秦国贵族就在嬴驷对他本人的忌惮下,将其赐死在了彤地。

不仅死后尸体被人五马分尸,还在是史书上留下个作茧自缚的可笑下场。

说到这里,请允许本大神问卫鞅一个问题。

卫鞅,假设你现在是个在卫国生活的普通人。

突然有一天,卫国的君主颁布了一个法令,规定只有经过他本人认可的卫国人可以允许读书识字,没有经过他认可的卫国人不准识字。

如果有人胆敢擅自读书识字,杀无赦,且一个人识字,全家,乃至街坊四邻都得跟着一起死,包括现在已经读书识了字的。

恰好,你的邻居家有个儿子现在正在其它国家求学识字,所以按卫国颁布的新法,现在不仅你邻居全家九族要死,你这个跟他们不沾亲的邻里外人也得跟着陪葬。

我问你,你觉得这个法令合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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