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221(1 / 2)
但无论如何,礼不可废,还是要行的,即便她现在已经可以算是瑞王妃了。
“王爷安……”卸了妆的孙莹春依旧算得上是个大美人儿,除了没那么白,脸上竟是没有任何瑕疵。
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她的礼行的依旧是极其标准。大齐的礼仪沿用前朝,女子日常行礼时是前朝贵族挑选出来的颇为好看的动作,无论是脚上的动作还是手上的动作都大有学问,甚至就连头低几度都是有讲究的。
孙莹春的动作便是十几个嬷嬷一点一点教出来的,她不爱学,家里人也心疼她,可她依旧要学,并且要学到最好,因为只有这样,她的名声才能好,才能嫁一个如意郎君。
这便是贵女,这便是传统。
她低着头,掩下眸中种种情绪后才缓缓抬眸看向来人。
她之前是不曾见过瑞王的,所以她其实想不通为何瑞王会向皇上求娶她,而不是别人。毕竟她的名声虽然不错,但大齐如同她一般的女子比比皆是。
瑞王的名声不好,甚至某一段时间长去花楼,又某一段时间传过断袖,都是京里传言有过的事,无需特意打听,只需知道三两八卦其中便必会有瑞王的。
但孙莹春并没有为要嫁给他而难过,因为她嫁谁都是嫁,嫁给穷书生也好,皇亲国戚也罢,最后的结局究竟是好是坏,除了看命,别无他法。
既然如此,其实嫁给木柘也不是一个很坏的事情。至少嫁给瑞王,上无婆母立规矩,后院暂时也没有明面上的小妾,更没有什么庶子。
这一想法在真正见到木柘的模样是更是加深了。
如今瑞王在她心里又多了一个优点,那就是长得好。不管未来如何,与美人过一辈子,总比遇丑人过一辈子来的好。
而瑞王就是一个典型的“美人”,一双眉目传情的桃花眼,体型颀长,与她身上的凤袍明显同出一辙的正红色蟒袍穿在身上倒也像是那回事。
“王妃安,王妃安。”木柘一边跟他回礼一边大大咧咧的想要拉孙莹春的手。
礼回的不伦不类,敷衍至极,可问题是,从前孙莹春从没听说过有回礼这回事啊?
她作为臣女给王爷行礼,作为内妇给夫君行礼,却从未见过也未听过对方还要还回来的,虽然还回来的是一个奇奇怪怪的动作,只大概弯了弯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