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前往大都会62(1 / 2)

一辆宝石蓝的加长豪华轿车,从哥谭通往外界的大桥上,驶出哥谭市。

路过的车辆,如果离得够近,可以隐约听到从车窗缝隙泄露出的劲爆的摇滚乐。

“哼~哼哼~哼~哼哼哼哼~”我将后座的座椅调整放平,躺下来,翘着腿,随着音乐一起哼歌。

名为《死星》的摇滚乐队,发售了这个摇滚乐专辑,其中就包含这首歌。

我不需要知道这首歌是什么名字,只要它能带给我短暂的愉悦,就足够了。

豪华轿车的前座驾驶位,传来夜翼的抱怨,“夜枭,换你来开车吧,我不想开了,”

我指出了夜翼这种惰性思想的不对,“我这是在锻炼你,夜翼,要有耐心,任何事都不是一蹴而就。”

接着我这句话的末尾,前座就传来夜翼的反驳,“我看不出来这和锻炼有什么关系!我连驾照都没有!”

“我也没有。”我从座椅旁边的小冰箱里,拿出一瓶酒,四处寻找着开塞器。

“我不干啦!我要回去!”夜翼激动大吼,行驶中的轿车被她一打方向盘,左右摇摆,吓得旁边的车纷纷按喇叭。

“回哪?回这个世界的蝙蝠侠布鲁茜那里?还是回你的地球?”我用X元素变成一个开瓶器,开启了这瓶美酒。

没有想象中溢出的泡沫,我拿近闻了一下,是光从气味就能判断的醇香红酒,年份不小。

夜翼沉默了一会。

“不要说得好像不是你的地球一样,夜枭,你究竟在想什么?”夜翼抬头,从车内部上方后视镜里看我。

此时,我正在举起一整瓶红酒,吨吨吨豪饮。

我没有闲功夫回答夜翼,我很忙。

夜翼耳中的微型耳机,传来蝙蝠侠布鲁茜·韦恩的声音,“不要管他了,夜翼,将他送到大都会。”

超人所在的大都会,位于阿美莉卡的特拉华州。

蝙蝠侠所在的哥谭,位于阿美莉卡的新泽西州。

特拉华州和新泽西州,都在阿美莉卡的东海岸。

实际上,两个大城市就隔了一条河,大概有六七十公里的车程。

中间建设着跨河大桥,非常方便。

开车不堵车的话,一小时左右就能到。

夜翼瘪嘴,委委屈屈继续为我开车。

至于蝙蝠侠为什么不直接和我通话,这是有缘故的。

超人,是来自氪星的外星人。

氪星毁灭之时,超人的父母自己由于是基因编辑的产物,无法离开氪星,而选择将还是婴儿的超人送上飞船。

之后的故事,随着载着超人的育婴仓降落地点的不同,各有大同小异的发展,但是同样不变的就是——

在太阳系黄太阳的光芒照耀下,相比于在母星氪星,超人能够拥有更强大的力量。

这表现在方方面面。

超人有钢铁之躯,刀枪不入,反应和速度极快,有超级大脑,恢复力也极强,只要在接收太阳光的照耀下,基本上是永远处于满状态的无所不能的神明···

超人身上的优点太多,数之不清,神的称号更适合他,而不是单纯的外星人。

唯一算缺点的就是,超人的性格很极端,不是偏激的那种极端,而是对自己坚持的事情始终如一,除非受到太过强烈的刺激,使超人的想法发生变化。

至于为什么蝙蝠侠布鲁茜·韦恩不和我亲自通话?是因为超人能够以普通的视力,察觉扫描最微观的世界,微型耳机无法瞒过超人,会令超人警惕。

我此行去大都会的目的,就是要说服超人,将超人拉拢到我和蝙蝠侠布鲁茜·韦恩的阵营,来达到我们的目的。

这是一个看似轻松,但是容错率极低的任务。

对此,我丝毫不慌。

我只是继续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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