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天谕24(1 / 2)

  情劫此事,无非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又或是两情相悦难善终。

  我与谢映白是后者,而我如今心有所属,所爱非人,若此为情劫,当是前者。

  可空无看起来极有常人眼中的佛门风范,我连以杀业缠身之命待在他身边都觉得冒犯,不敢直视他眼眸,更何况与他谈情爱之说。

  以我看来,空无绝不似修欢喜佛,反似是修慈悲之心的佛修。

  慈悲众生,眸中生莲,见人间悲喜,悲人之苦,予人以喜。端坐高台却俯眼看人间,是清风明月,是以己渡人,拈花观轮回。

  我是能看出来的,他的眼中清朗明澈,一心向佛,未有其他。

  但我纵有万种念头,空无也不再言此事,只是嘱咐我放下念想,否则咒术缠身,易伤根本。

  我自然也不会提起此事,我是不信命,也觉得不可能,或许他也是如此觉得的。

  毕竟,我若是能不念不想,便不会落得如此地步。

  身无灵力我便无法修炼,平日也没什么事情可以做。偶尔我同空无一起出去助人,但我笨手笨脚徒添麻烦,最后只好抱着兔子在一旁看他。

  如此一来,我越发羞愧。

  他似是什么都会,而我只能给他递个东西,但我如今只是少年身量,有时候连递东西都勉强。他给人修屋顶的时候,我连东西都送不上去。

  我在墙根仰头看他,默默将抬高的手故作无事地放下。

  我不敢抬头看他,却似乎听闻他低笑一声,而后悄悄以灵力拿走我手上的东西,对我道:“多谢。”

  我不知为何,有些半羞半恼的,背过身去,思忖了一番自己是不是该上街舞剑来卖艺挣钱。我与空无虽然都辟谷了,但行宿仍需费用,而空无帮人大都无偿,遇上些富裕人家才得些钱财。

  我身无长物,写字作画都难看,不通琴艺,唯有这剑术还可拿出来看一看了。

  何况,我还养了一只兔子。

  我给这只兔子取名为长情。

  人间百年,不离不弃,风雨相依,同舟共济,是为长情。

  我与自己说,我念此情最多百年。百年后,谢映白重入轮回,此情足够长了,该断当断。

  我依旧是每夜受绞心之痛,这日待我睡醒,空无已经出门去了。我想了想,摸出收在角落的长剑,抱着长情去街上了。

  从前谢映白带我去看过街上卖艺的,但这还是我头一次想自己来卖艺。可我站在街头,看人来人往,众人神色匆匆,似乎各有私事,我呆愣愣不知要从何开始。

  我与怀中的长情面面相觑,最后想了想,将长情放一旁墙角,自己将剑抽出来了。

  长情自从跟我就不怎么乱跑,于是我不必当心它丢了,专心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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