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融合超越 藏国9(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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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的数理化,语文历史地理,现在对他还没有用,背几首唐诗宋词也不可能轰动长安。

一个贫民窟长大的穷孩子,只读了一年书,会写出惊世骇俗的文学作品?谁会相信?

相反,莽撞表现自己只会让他陷入危险境地,成为权贵的猎物。

务实是才生存之道,他要融入唐朝,适应这个时代,而不是这个时代来适应他。

一连几天李邺都在进行各种练习,了解自己,他发现自己的武艺其实很平常,可能就练过几招三脚猫的功夫,但他却有异常强大的天赋,主要是力量、速度和敏锐。

他可以轻松举起近两百斤的重物,就算是强壮的成年人也未必办得到,正是他力量远远超过同龄人,加上他皮肉粗糙坚固,特别能挨揍,才能成为街坊少年中的打架之王。

另外他反应也极为敏锐,速度疾快,这一点是他在茅厕里发现的,他竟然可以用食指和拇指倏地捏住从眼前飞掠而过的苍蝇,百发百中,尽管有点恶心。

当然,这和他十年来苦练打马球有绝对关系,还有就是他从小泡药浴,或许真有想不到的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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