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失意程序员(2 / 2)

她取下眼镜,用手指捏了捏发酸的鼻梁,闭上胀痛的眼睛养了一会神,又睁开眼看着办公室窗户外面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

那些高楼大厦缝隙中的天空已经由白天的青灰变成了墨蓝,大楼里格子一样的窗户在渐次间一层接着一层点亮了灯,正式揭幕了这个城市的黑夜。

钟茗暂且是可以跟老杜交差了,但她一天的工作还远未结束。

钟茗的肚子适时地咕咕叫了两声,提示她是时候补充能量了。她这时才意识到,膀胱也已经负担太重。

她这才想起来一点四十就想去的厕所到现在还没有去!幸好她后面一口水也没喝。距离她上一次从这张椅子上起来已经整整过去了五个小时,她就没有从这个四十寸的曲面显示屏前面挪开过!

钟茗看了一圈周围跟她一样的“社畜”,有的还在盯着那个屏幕,手下敲键盘的声音都可以听出激愤来,有的已经累得睡了过去,趴在桌上似一滩烂泥。

但好像没有谁记得要吃饭,要上厕所,要解决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钟茗起身去洗手间,解决完以后直接走出办公室大门下楼去吃饭。

她没有叫任何人一起,那里没有人会跟她一起上厕所吃饭,她也习惯了周围的人都是独自行动。除了几个是同一个项目组的人她认得脸和名字,其他的人甚至是在一个大部门里的同事都不知道互相姓甚名谁,更别说会产生一起上厕所吃饭的交情,似乎这样的情形再正常不过。

今年二十六的钟茗,从小成绩优异,尤其是理科拔尖,还曾在初中跳级一次,本科硕士皆毕业于国内顶尖大学计算机专业,硕士曾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交换一年,之所以回国,是因为她是单亲家中独女。

两年多前她毕业后本来母亲要求她回老家,但鉴于老家的工作机会真的不多,而她还没回来就已经接到了沿海发达城市民营大厂,事业单位和跨国公司的三个Offer,最后母亲也做了一点让步,只要她回国,同意她在大城市工作。

钟茗经历了一番抉择,被民营大厂的高薪所惑,成了一个程序员。

她以为这是她事业的开端,梦想可以从这里开始腾飞。

小时候钟茗的梦想是写在语文作文本上的“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那时她并不完全知道怎样才能对社会有用,写下这样的语句多半是因为从小聪明的她知道这样可以拿高分。

在低头读书的许多年里,钟茗的目标总是考高分,读好学校,找好工作。她也始终觉得,这些都是“对社会有用”的基础。

她的梦想,尽管她从来没有质疑过是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却早已深植于她的内心。

可是,在大都市做一个程序员到底是不是对社会有用,钟茗现在忙碌到根本没有任何时间会去想这个问题,似乎一切都脱节了。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都这样。

她不知道从哪时哪刻开始,甚至会不会是从她一毕业开始,她就已经成了一个打工机器。什么事业,什么理想,什么工作生活平衡,全都像长了翅膀,飞得不知去向。

钟茗来到离公司大楼两个街区外的居民区。如果说这份工作还能说得出一个令她心仪的地方,那就是这附近五花八门令人垂涎的美食了。

这些美食就在这个居民区,也称城中村。这里全是最早的本地人自建的小高层楼房,密密麻麻如鸽子笼,楼上一个个逼仄的小套间里住着苦逼的打工人,每栋楼的一楼几乎全是快餐店,便利店,药店,蛋糕店等。

钟茗最喜欢的,是其中一家店面很小,但分量却非常足的猪脚饭。

她在猪脚饭门口摆着的小圆桌前面坐了下来,扫码点了一份猪脚叉烧双拼,静静等着上菜。

因为是老顾客,中年略发福的老板已经认识了钟茗,也不再费心地讲他并不擅长的普通话,直接说粤语:“你嘅猪手叉烧双拼!”

钟茗也回了一句她并不擅长的粤语“唔该”(谢谢),准备开吃。

但她的回答被耳边传来的刹车声打断,一辆挂着绿车牌的黑色电动汽车急停在了路边。

猪脚饭店老板喊了一声:“衰仔,要死啦开咁(这么)快!”

电动车门打开,一条穿着蓝色牛仔裤的长腿伸了出来,脚上是一只夹脚拖鞋。

现在是隆冬一月,虽然这座南方城市的一月完全不能算隆冬,但这几天刚好降温,不少人也穿上了羽绒服,也有怕冷的人稍微夸张地穿雪地靴。而这位,完全秉承了岭南人的习惯,光脚穿拖鞋。

那拖鞋的主人已经下了车,关上了车门,向猪脚饭店铺走过来。钟茗的目光忍不住随着那双拖鞋往上走。

牛仔裤是九分的,露着脚踝,上身倒是穿了一个薄羽绒服,但拉链敞开着,里面是一件白色圆领T恤。再往上,是一张典型的广东人脸,皮肤偏黑,肤质稍显粗糙,眼窝有点深,嘴唇有点厚。

不能说不好看,但也不是特别好看。

钟茗的目光最后停留在了那人的头上,刚喝下去的一口例汤瞬间呛进了喉咙。

钟茗咳嗽了几下,赶紧吃了一口饭把喉咙里的呛意压了下去。

这位的头发倒是跟钟茗有异曲同工之妙。钟茗以为自己的奶奶灰已经非常地非主流了,但这位,一个堂堂大男人,竟然染了一头绿头发。

那人也不在意钟茗一直盯着自己的目光,反而毫不客气地坐在了钟茗的对面,笑着说:“小心啲,睇见(看见)靓仔都要慢慢食喔。”

他指着旁边几个坐满的座位,说:“拼位啊。”

钟茗点头,自顾自地吃起来。

其实钟茗认得这个人,他应该是住附近,钟茗在这一带吃饭的时候经常看见他在各种快餐店肠粉店便利店吃东西。

那人应该也看过她,但他们两个人就如这个大千世界里每天萍水相逢的千千万万人,从来没有打过招呼。

但这人显然比钟茗要自来熟得多,等饭的时候就打开了话匣子。

“喂,成日见你喺呢度食饭,我系阿祖,你叫乜?”

钟茗的粤语仅限于日常打招呼,说太多就不够用了,只好用普通话说:“我不会讲粤语。”

“没关系,我会讲普通话,讲得非常好!我说我总是见你在这里吃饭,我叫阿祖,你叫什么?”

“钟茗。”

“哪个明,明天的明?一个男人名字?”他下意识看了一眼钟茗的胸,说:“哦,抱歉抱歉,我以为你是个女孩呢。”

钟茗一口猪脚差点噎住。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