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摸到了一根箫(2 / 2)

“琴峰的弟子,比想象中还要不堪。”

“果然,他们的脑袋里就只有罪与洗罪,因果与因果之罪。”

似是想起了些什么,姜小莲歪了歪脑袋。

她关上小院的门,熄了柴火,将锅中的那些小鸡仔悉数捞了出来。

而即便是捞了出来,那些鸡崽子们仍旧是半死不的躺着。

“只下了这么点剂量便晕了,看来它们的体质还是不够强横。”

“若是返祖成太初灵鸡,哪怕是幼崽,亦也能坚持个一夜。”

看着那一列列的小晕鸡,姜小莲认真的摇了摇头。

而后,她开始倒腾黑锅中的液体。

只这一倒腾,她的脸上满是肉疼的神色。

“亏了,真是亏了,那么多炼体的灵材被这臭丹毁了药性,连矮鲲与韦小宝的修行都被终止了,却也只臭晕了个炼气士。”

“不过现在呆在这黑牛村中,也不能为黑牛村招祸,不然连个苟活的地方都没了。”

姜小莲又想到了些什么,用脏兮兮的小手撑了撑肉脸。

她的小手上尽是脏污,可她却并没有半分在意,面无表情的嘟囔着。

“不过……无相门仍未变。”

她仍记得,第一世她随着叶昊去了无相门,当时拜入的是琴峰。

因为那时,她觉得琴器极为高雅,而且那些仙子们应当都喜欢摆弄长琴,这才特意选了琴峰。

而叶昊选了落魄的箫峰。

第一世,她还曾耻笑叶昊,觉得它天赋也不算差,偏偏脑子有问题,非要去什么落魄的箫峰,真以为自己是什么小说男猪脚?

可三年后,门派大比。

叶昊拿着一把长箫出战,大杀四方,成了无相门的炼气第一人。

而她,甚至连和叶昊交手的机会都无。

她在第二轮就被刷下去了。

那时,她才知晓钛合金狗眼下的金光是代表天命之子,是天命在身之人,是无可战胜的存在。

那一世,她被叶昊甩得很远,甚至连看叶昊背影的资格都无。

后在一次试炼中,她因未能替琴峰长老取来一株灵草,被长老判为罪孽深重之人。

长老说,蝼蚁修仙亦是蝼蚁。

三言两语,割去了她的眼耳口鼻,将她削成了人棍泡在坛子里,日日看守着琴峰的灵田。

那一看,便是百年。

直到她寿元耗尽时,于灵田外慌乱摸到一把长箫。

她祈求长箫的主人救她,可那长箫的主人抽回箫,径直拂袖离去。

那长箫的触感,她永世都不曾忘。

那是叶昊的金手指——仙器轮回箫。

那箫疑似能够令叶昊返回至半盏茶前,故而叶昊才能那样无敌。

他每次都能比旁人多一条命。

“天命之子,开挂真爽。”

坐在臭烘烘的小破院里,姜小莲歪着脑袋说道。

只她刚说完,又咧嘴笑了笑。

“真好,将来若是能够苟活至最强,一巴掌打飞一个天命之子的时候一定更爽。”

她嘿嘿笑了两声,才从地上爬起。

她又开始继续收拾那小破院,将院子里的锅移开,开始摆弄阵盘。

“也不知那漯阳县何日才能打起来……”

“他们这些仙门真耐得住性子,不过再能忍也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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