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机器人 8(1 / 2)

铁手道格并不叫铁手道格,他叫丹尼斯。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把枪是他的。

这把柯尔特蟒蛇转轮手枪是上个世纪的古董,也是丹尼斯父亲注射迷幻剂过度死掉后留下的唯一遗产。

柯尔特蟒蛇转轮手枪表面有两种类型,拉丝加工制成的不锈钢型和很像镜面一般完美光滑的抛光型。

丹尼斯的这把是不锈钢型的,全长的枪管下凸耳设计,枪管下面有一直延伸到枪口端面的枪管底部退壳杆保护凸耳。片状准星嵌有橙色的塑料片,在光线昏暗的条件下也容易使用。

9毫米的口径足以粉碎钢铁丛林里任何脆弱的碳基生命,全枪长241毫米,全枪重0.935千克,弹匣容弹量6发。

他爱那把枪胜过爱他的情人,他有时甚至觉得自己能够听得懂那把枪对他的悄悄话。

这把枪说:“我永远不会卡壳。”

是的,转轮手枪只会卡轮,永远不会卡壳。

丹尼斯从未想过,在自己接触了迷幻剂后还会因为一句话而陷入彻底的兴奋,言语从未有如此惊人的挑逗力,让他连视线都因为激动而陷入模糊,他用尽全力疯狂地大叫:“玩!”

然后,他便看见那神情忧郁的少年微微点头,连一丝犹豫也无,立刻开枪。

只不过枪口被调转了方向,丹尼斯在这个世界上看到最后一个画面便是对准自己的黑洞洞的枪口。

叶翔连开两枪,他从没开过枪,但是这种距离,哪怕是走火,都能随机击毙一个幸运儿。

“大家都听见了啊,他同意连开两枪的,我是说过要替强哥玩,可我没说接替他的位置,我向来礼让他人,所以由这位绅士先来。”

没人听他的解释,香槟被泼洒到叶翔的身上。

人们从来不在乎胜利者的手段,谁赢,他们就是谁的拥趸。

当叶翔扛着醉醺醺的强哥走出酒吧时,尽管他一杯酒也没喝,但整个人仍像是从纣王的酒池肉林走出,浑身上下散发着酒水和香水的味道,连带着脚边的土狗q哥都吃得肚皮圆圆。

强哥嘴里仍是止不住的胡言乱语,“走那么快干什么,真正的狠角色都走得慢慢的,一边走一边在嘴里念叨,上帝啊,今天别再让我杀人了。”

叶翔回道:“夜之城没有上帝,这里只有赛博朋克疯子、快要成为赛博朋克疯子的人以及让别人成为赛博朋克疯子的人。”

强哥压根没听清叶翔在说什么,他仍旧自顾自地说着话。

“三国里我觉得其实还是赤兔马最厉害,背上扛了个人,还能以一敌三,和刘关张打得不分胜负。”

叶翔没有理会说胡话的强哥,他只觉得这家伙明明还能说话,怎么跟死猪似的,死沉死沉的,莫不是把他当免费的脚力?

虽然这么想着,但他仍是气喘吁吁地拖着这家伙找到了一个勉强能遮风避雨的地方。

当然不是胶囊旅馆。

且不谈他身无分文,光是花季少男扛着一个打着呼噜的醉汉进旅馆这件事,听起来就很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

他找了间废弃的车库,当然,这种遮风避雨的好地方自然不是他第一个发现。

叶翔将打着呼噜的强哥放在脚边,将连帽衫的兜帽戴上,换上早已熟稔于心的常态表情,冷淡而疏离地注视着不远处的人。

叶翔一言不发。

对面衣衫褴褛的女孩同样以冰冷的眼神回应。

他其实是个胆小的人,但死后复生且被选中这件事让他开始相信自己是有那么一丁点与众不同的。

为了验证这种想法,他决定赌一赌,反正自己也想过,其实这二十多年来,并没有什么值得留存于心的事情。

如果命运要让他当一块垫脚石,过去活着的时候,他没法反抗,现在他还有什么理由犹犹豫豫?

恰好这里是赛博朋克的世界,不疯一点会格格不入的。

他开始觉得,这种孤注一掷的疯狂也许就是强哥说的狮子。

他侧耳倾听自己那头狮子的咆哮,可惜听了一会,只有旁边的q哥吃饱了想找他玩的汪汪叫声。

他索性将目光转向对面的女孩,努力让自己的视线变得肆无忌惮,这种时候但凡露出一丁点胆怯和善意,那女孩搞不好都会走过来对他义正言辞地说,“这里是我先找到的,请你离开。”

如果她敢这么说。

那么叶翔就敢带着强哥麻溜地滚开。

他只是假装坏蛋,又不是真的坏蛋。

他希望自己是个坏人,可惜,良心还没被旁边的q哥吃掉。

他能对着铁手道格连开两枪,那是因为阵仗已经摆得那么大,必须要有人死的,他又不是圣母,还不至于让自己的生命为善良让步。

他没法凶着对面的女孩,说小爷我要睡觉了,但是怕你偷袭我,把我扔到黑市去卖肾,所以你给我去外面随便找块地方呆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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