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开堂收马 上(大章 求收藏)(1 / 2)

“醒了?”

当壮汉醒来时,睁开眼,自己正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感觉肩头传来的阵阵痛感,低头一看,伤口已经被处理好了,还绑了个蝴蝶结。

扭头看着一旁的张乐辉:“是你救了我?这里是哪里?伤口是你帮我处理的?”

“嗯,这里是我住的地方。”

张乐辉笑了笑:“你叫什么?哪个字头的?我好像在庙街没见过你?等等,药熬好了。”

说着,张乐辉起身走到厨房,端了一碗黑乎乎的汤药出来,递到天收手里:“这是八珍汤,补气血的,你今天流了这么多血,得好好补补。”

壮汉接过这碗中药味十足的汤汁,看了眼张乐辉,眼中闪过一丝感激的光芒,然后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顿时,一股苦涩的味道在嘴里弥漫开来,他皱了皱眉头,还是一口给喝光了。

“我叫许元宝,你可以叫我天收,”

喝完汤药,壮汉惨白的脸色稍微有些好转,腹中生出一股暖流,感觉舒服了一点,看着张乐辉,开口道。

说起自己名字,壮汉好像还有些不好意思,憨憨一笑,顿了顿,继续道:“别人都叫我天收,因为工地上好几次出事我都没事,人家说只有天才能收了我。

我是元朗人……,”

许元宝,出生于元朗地区一户平民家庭。

元朗位于新界西北边,三面环山、地势平坦,在多山的香港,这是仅有的一块平整而广阔的平原。基于地理关系,自古以来,元朗居民以耕田或在鱼塘养鱼为生,民风纯朴,或许因为民风淳朴的缘故,元朗地区较少产生古惑仔。

七十年代后,元朗逐渐发展成为现代化卫星城市,高楼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

许元宝的母亲在生下他后,身体便一直虚弱不堪。原本就瘦弱的身体,因为生产的消耗,更是元气大伤。而家中还有一个好吃懒做赌博成性的父亲,对家庭毫无责任感。母亲在身心疲惫的情况下,终于病倒在床。

而父亲依旧对这个家不管不顾,只知伸手向家里要钱。当家里无法满足他的需求时,他竟然把房子卖了。这个举动让卧病在床的母亲气得病情加重,最终离世。那一年,许元宝才刚刚八岁,还没有来得及理解母亲的痛苦和父亲的冷漠。

或许是因为老天爷都看不下去这个家庭的悲剧,赋予了许元宝一副健康的体魄。尽管他年纪幼小,却在工地上辛勤干活,从未被劳累击垮。反而,他的身体在艰苦的劳动中变得越来越健壮。到了十二岁,他已经长得跟成年人一样高大,干的活甚至比成年人还要多,这一干就干到了二十三岁。

许元宝的性子秉承了母亲的性子,一直安分守己,他这身板也没人敢欺负他,干的活是常人的四五倍,工钱也是其它工友的两倍,按理说生活应该过得还可以,但事实上,他现在全部家当只有几千块港币。

主要原因自然是他那个烂赌鬼父亲,他的这个父亲死性不改,输了钱就来找许元宝。许元宝虽然恨他气死母亲,但毕竟是生父,每次拗不过他苦苦哀求,都会拿些钱给他,可他前脚接过钱后脚又跑去赌了,赌赢了看不见人,赌输了就回来继续要。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十年。

就算再好性子的人被一个烂赌鬼父亲吸了这么多年血也该醒悟了,何况许元宝只是孝顺又不是傻,眼看自己老大不小,别的工友就算没娶媳妇也攒够了娶媳妇的钱,但自己还是一无所有,甚至连房子都没有,只能住在工地。所以当父亲前些日子再次找过来要钱的时候他断然拒绝,并声称以后不会再给钱给他了。

谁知道这个老东西是真坑儿子,跑去借了渣煲查十万高利贷,然后人就不见了。

渣煲查找不到老子,就找他儿子,看着许元宝这块头,就想让他卖身抵债,上次带了九个人过去恐吓了一番,结果被在气头上的许元宝直接打跑了,但工头惹不起这些古惑仔,只能忍痛将许元宝给辞退。

昨天晚上,许元宝来庙街准备找一个朋友问问有没有干活的路子,谁知道被渣煲查手下给发现了,然后就被堵在那里了。

“不是,”

张乐辉诧异地看着许元宝:“你今年二十三岁?”

盲辉风吹雨打这么多年,今年二十七了,还可以称得上小白脸,许元宝比他小四岁,看起来就跟三十五六岁一样,工地上干活的人都这么…成熟的吗?

“真的,”

估计这种情况见多了,许元宝也没解释,直接从兜里掏出身份证递给了张乐辉。

“呵呵~,”

张乐辉瞟了一眼,还真是二十三岁……,

“咳咳~,元宝?好名字!我还是叫你天收吧。你先在这里好好养伤。”

张乐辉干笑一声,随后正色道:“我就跟你直说了,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跟我混?我现在是和联胜庙街堂口话事人,跟着我,保证你吃香喝辣,没人敢欺负你…,”

“当古惑仔?”

天收有些犹豫,一时踌躇不语。

“现在的香港,想老老实实赚钱,本本分分做人很难。你不找事,事也会来找你,更何况你现在招惹到了号码帮。”

张乐辉笑了笑,继续劝道:“你跟号码帮的梁子已经结下了,号码帮虽然现在四分五裂,但毕竟是老字号,随随便便就能摇出几百个古惑仔,你一个人就算再能打能打得过几个?

再说,你现在也老大不小了,赚的钱能买得起房子吗?现在香港房价一年比一年高,搬一辈子砖也买不起一套房子,以前房价才几百一尺,现在最便宜的也得一千多,还是乡下……,”

“大佬!”

“嗯?”

就在张乐辉想跟天收普及一下工钱的增长速度远远追不上房价的增长速度,以及现在香港社会现状的时候,许元宝的一声大佬让张乐辉的话瞬时给噎了下去。

“咳咳~,”

咳嗽几声,天收咬咬牙,看着张乐辉认真道:

“大佬!我这条命都是你救的。我虽然没读过书,也知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以后,我听你的。”

“好!”

张乐辉仔细看了看天收的眼神,点了点头,笑呵呵道:“放心,以后你就会知道,你今天这个决定将会是你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决定。”

………………

旺角,HotRose酒吧。

这里油水的丰厚程度超乎张乐辉的想象,一家夜总会,一个月的毛利最多时能达到一千万,最少也有五六百万,返给负责罩场的社团就能有百分之十,也就是一百万。其他除去开支,每个月能落下个两百万左右,心黑一点的老大,三四百万都能落口袋里。

所以各个社团都想在这地区插旗讨生活,帮派多,争斗自然就多,一些热门的场子更是各个社团瞄准的对象,可能今天夜总会的看场是新记,明天就变成了和联胜,后天又变成了号码帮。

听师爷苏报完账,张乐辉随手丢了一瓶啤酒给师爷苏,又示意大头自己拿,笑了笑:

“啧啧啧~,一个月上百万,难怪那么多人想出头了。”

师爷苏打开啤酒喝了一口,朝张乐辉说道:

“做古惑仔的谁不想出头,有钱还威风。辉少,你知道吗,有差馆统计过,油尖旺每天都有一个烂仔挂掉,四个烂仔残废,六点七个烂仔流血受伤,可是每天这里却又多出十一个古惑仔…,为什么?

因为这里是风云地,英雄地!当年的风云地是西贡码头,占了码头就意味着能做面粉庄家,现在,占了油尖旺和湾仔,就能证明他能吞下香港最多的货。没来过这里的古惑仔,都不叫出来混过…,窜爆叔跟大浦黑他们之所以上蹿下跳的,就是因为多一个场子散货,他每个月至少得多赚百来万。”

“我这里不准散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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