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真的太妖孽(3更)(1 / 2)

沈哲写的(2)在项目书第二段,是在确定拿下该地址后的运营结构简概。

字数不多但说的很透彻。

沈哲说:

常规商品的进货销售这里不赘述,超市的生鲜菜品方面可和当地村委合作,以销售他们组织的村民的农产品为主(解决农产品销路)。

但超市只和村委会而非个人对接。

双方需严格签订保证质量的供销合同,并由超市质检部门和上级部门参与监督。

因为食品安全是大事。

另外超市的运输等需求也可和村委会洽谈,成立村委会带头的货运公司,超市必须占大股并有管辖权(解决就业)。

至于超市的内部经营以及管理人员则是完全独立的,人员必须经过合格培训才能上岗(解决就业)。

第三项是超市的内部经营模式架构。

沈哲写:超市划分为生鲜区,蔬菜区,水果区,零食区,酱料调味区,鲜奶制品区,生活百货区,文具用品区。。。

以及小型家电区,大型家电区,独立空调和电视区。

另有休闲+儿童游乐区+外包餐区(如冷饮店,快餐,小食)。

这些都是后世商超综合体的常规组合。

但沈哲在97年拿出来,实在令人耳目一新,甚至可以用震撼来形容。

他写的第一张内容就此结束。

陈支队和罗萍已经迫不及待要看第二页。

沈哲正好放下笔。

第二页内容不多。

第一段延续第三项:外包简餐等区域可收取乙方租金,抵消超市本身的部分租金。

另外鉴于该地址有三栋大仓库。

所以还可增加更多吸引人流量的游乐项目,比如建设成本低的溜冰场,以及电玩城等等。

最后沈哲居然还画了个图样。

三栋品字型的大仓库被分为ABC。

正前方为商超购物主体,外围建设一圈“裙楼”作为外包区。

B栋为储备仓库和办公区。

C为外包娱乐区。

沈哲注:建议C处的娱乐设施必须要有,但暂不外包,等商超人气起来后,整体抬价外包给娱乐行业的老板,做酒吧舞厅。

这样也许我们能免费使用场地,甚至能倒赚场地费,从而减少运营成本。

两张A4纸。

三段+1图。

一个确实可行,并且经营模式超前的商超综合体方案,就这样实实在在的砸在了陈支队夫妻和何渊面前。

陈支队再看看老婆之前的计划书,那是什么玩意啊!

罗萍也羞耻的悄悄将自己的设想抓成了团。

这时陈支队问:“小哲。”

沈哲都惊喜,我是小哲拉。

“你找你姐夫谈一下,他愿意的话,你介绍他和阿姨认识,咱们做!”

“好。”

“叔叔不欺负你,这东西价值万金,你虽然没回答我之前那些问题,其实已经回答。叔叔不会让你白干,你想要什么?”陈支队问。

沈哲犹豫了下,其实是装的。

“我是这么想的。”

沈哲说:“叔叔,我不是个轻浮卖弄的人。不是阿姨我都不会说,但生意就是生意,哪怕至亲之间合作也必须有合法的合同,以及公平的利润分配,这样大家才能越来越好。”

“你说的很对。”罗萍赞同。

“我想占股。”沈哲给出了自己的要求。

陈支队颔首:“理所应当。但你觉得比例该怎么划分呢?”

“我想再拉一个人。”沈哲看向何渊:“昨天我和何哥就说了,过段时间找他有个好事,就是这个事。但我没想到今天。。。”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