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2 / 2)

  岑致抿了下唇,还是说:“游格,我有女朋友了。”

  作者有话说:

  聊天聊嗨忘记码字了(黄豆流汗

  对了对了,下本写什么我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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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工作太卷、上司有病、同事神经、客户难缠,刚过30岁生日的秦恣决定裸辞,并且第一件大事就是出门旅行。

  旅行途中的体验都不错,除了交几百块钱蹭的那顿婚宴,见证了一场并不圆满的婚礼——

  那位姓盛的漂亮到发光的新娘面对着司仪的提问,肯定地回答了“不愿意”三个字。

  一时间满座哗然,秦恣嘴里的喜糖都忘记咽下去,给她这个蹭饭人带来了一点震撼。

  当晚,她在酒店附近的清吧遇见了这位盛小姐。

  盛小姐卸了新娘妆,一张脸也好看得勾人,她喝得微醺,勾上了秦恣的脖子,吐气如兰:“抱歉,我站不住。”

  —

  盛朝光一向循规蹈矩,名牌大学毕业,工作也体面,性格好得像一杯温水,是家里最拿得出手的一张“名片”。

  面对强势的父母,她就连婚姻也可以妥协,平静地答应只跟见过两次面的英俊男人的求婚。

  直到在婚礼上看见了秦恣,她才惊觉自己的“青春期”原来迟了这么多年。

  第67章

  游格的身份不像隗树她们, 岑致可以不告诉她的,她没有这个义务,也没有这个必要。

  但在接到游格电话的这一刻, 岑致觉得似乎也该跟游格在这件事上做个了断了,以及现在她的眼里心里只有段如槿, 段如槿都不愿意让她委屈,她也怕自己曾经的这段感情在将来的某一天让段如槿觉得难受。

  游格沉默了不知道多久。

  岑致坐在沙发上, 也跟着没有讲话。

  她客厅的位置好, 外面的阳光一股脑地往里跑, 让她虚了虚眼睛。

  半晌,游格声音低了低,问:“几点见?”

  “我都可以。”

  “我跟同事再开个会。”游格吸了口气,“下午五点, 你选个酒吧, 能行吗?”

  “好。”

  岑致很少去酒吧喝酒, 不过因为温凛有事没事就去酒吧, 她对云城的酒吧倒也挺熟悉的,于是在筛选了一番以后, 选了个没那么吵的酒吧,听温凛说这家店的调酒很有特色。

  不过不止调酒,就连装修也很有特色, 像是在什么山洞溶洞里似的, 桌椅也全是石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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