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开庭(2 / 2)

“法官阁下,我有一份新的质证材料需要提交。”

在审判长刚说完这话的时候,王源就拿起桌上的一份文档递给了一旁的工作人员,接着就送到了审判长手上。

在接到质证材料之时审判长就打开了文档,然后大概的过了一遍之后接着道:“既然没有别的资料需要提交,那么接下来便由原告方开始提出疑问。”

审判长说完后抬起右手四指并拢,然后向着原告席的方向指去。

“我想请问被告,既然你说没有参与此案件,那么为何同一个工厂同一个宿舍,就你一个人提前下班,而且又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碰上了抢劫这么一件事呢,最关键的是你的身材比例以及身上的服装都与劫匪一模一样呢?”

“我反对,原告方不能以单纯的事态巧合来认定我方当事人就是参与了此事的劫匪,法律是讲究证据的。”

还没等严飞开口,王源便抢答到,不过就在审判长准备说话时严飞却出声道:“我可以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同一个工厂并不是只有一个部门,其次同一个宿舍也并非全部是一个部门的。而我所在部门的工作是将半成品灯管与其他零件组装成成品,刚好在十月十八号那天下午灯管因原料不足导致整个部门没活可干,所以才会提前下班,这个问题你可以随意找一位我的同事都可以作证。”

“而之所以我会出现在凤凰山内,正是因为我提前下班一个人无聊,而凤凰山又是我们宿舍附近为数不多可以打发时间散心的一个去处。”

“至于你说的身材比例以及服装问题,我认为用巧合来解释或许会更加合理。而且……”严飞说完后停顿了一下然后才开口道:“我认为不排除当事人因为过于紧张而认错身材亦或是服装的可能性。”

原告律师听到严飞的回答显得有些惊讶,因为事前他就调查过严飞,一个只读过初中没有任何背景人脉仅进了两年厂的农村人,竟然可以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对答如流,而且还知道申请法律援助律师这也是他没有想到的。

“好,那么第二个问题,既然你说是去散心的,那么为何你会进入到凤凰山内四五百米深的一个距离,而且好巧不巧的是刚好就在警察抓你的时候就开始掉头往回走?而这个时间点你回去走路到宿舍都不会超过五点半,而你们工厂下班时间是六点半,这与你所说的打发时间一词有所冲突吧?”

随着事情的发酵,严飞此刻竟然变得无比平静起来,对着这些问题随口说道:“这个问题很好回答,首先我是去散心而不是去看热闹,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比较喜欢清静的人,而凤凰山脚边缘我相信大家应该有所耳闻,平时会有许多的小情侣会在那里幽会,所以我才往山内走了这么远。”

“之所以会在那个时间点选择往回走,是因为我之前就说过我听到了一句救命声,为了以防万一这才做出往回走的决定。而对于被告,我相信她心中应该十分清楚她到底喊没喊过救命。”

原本以为被告会因为紧张,对自己的这些问题肯定是回答的面目全非,而自己则可以步步紧逼,直到最后直接摧毁对方的心理防线。

只是现在听着严飞平静的回答,原告方律师只能无奈道:“好的法官阁下,我这边暂时没有什么问题了。”

“被告方。”审判长又抬起手指着严飞这边说到:“你这边还有什么问题吗?”

听到审判长的声音,王源深吸一口气,然后在心里默默为自己加油,道:“你可以的,严飞都比你振作,办好这个案子说不定就直接直接转正了。”

“首先,我想对原告方提出的证据提问,就我所知截止到现在为止,原告仅拿出一份有效证词证明我的当事人参与了此次抢劫,而且证据只是说明我方当事人严飞先生身材比例与其中一名嫌疑人相似且服装相同,所以我对此证据的真实性存在很大怀疑,难道仅仅只是因为身材相似又或者是服装相同就能认定我方当事人是其中一名嫌疑犯吗?”

“再者据我所知,当时严飞先生被抓的时间点是四点四十八分左右,而从我当事人所在工厂宿舍到被抓所在地足足有三千五百米之远,而在抓捕之地距离案发现场起码又还有三百米的距离,也就是说我方当事人需要在四十八分钟之内从工厂车间走到宿舍换完衣物买好水。”

“接着又走了三千八百米与另外一名嫌疑人快速汇合并实施抢劫,且得手之后明显的表露出有强奸意图,在事情暴露后又往回走走了近三百米远才最终被抓。”

“要知道一个正常人在平整的水泥路面平均走路速度才四千米每小时,何况这中间还有大半部分山路,我想请原告方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王源在说完这句话后明显的松了口气,然后抬起头死死的盯着原告律师。

严飞此刻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了下来,因为他知道,要是对方没能就这个问题做出合理解答,那他至少在今天就不会陷入到一个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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