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优雅永不过时(2 / 2)
还是一个人来,连个帮手都不叫。
“那就是喜欢梁梦瑄喽?”
“我……我……”
“喜欢就去追啊,跟我这磨叽什么?我又不是梁梦瑄,你堵我,她就能喜欢你?觉得你为她出头了?”
“你……你,我……我,学校不让谈恋爱……”
“学校不让,你就不敢了?你觉得梁梦瑄会喜欢一个胆小鬼吗?”
“看过神雕侠侣吗?看过笑傲江湖吗?杨过为了追求爱情,打破世俗的目光,令狐冲为了爱情,与天下正道为敌,你呢?你连学校的校规都不敢突破,又凭什么去追求小龙女、任盈盈一样的梁梦瑄?”
“我……我……谁说我不敢的?”
“那就看你的喽。”
说完,余逸拍了拍对方肩膀,直接闪身越过对方走了。
回到教室,正好上课铃响起,英语老师踏着高跟鞋走了进来。
英语老师叫格瑞斯·李,人如其名,贴身的职业装,上身女士西装,下身过膝套裙,配上肉色的丝袜,再脚踩一双精致的高跟鞋,处处都在彰显着自己的优雅。
只是如果她能再年轻个二十岁,大概能够勾起余逸关于寝取家庭の教师之类的想法。
当然,即便是如今,也能看出格瑞斯·李老师是个美人。
毕竟,优雅永不过时。
这是余逸的老师中唯一不带江城口音的老师,也是重生前,余逸唯一听得懂的课。
英语的课本早已经上完,所以现在的英语课,除了题海战术,就是格瑞斯李的一些个人创新教学。
“好了,为了让大家从枯燥的做题中,找到英语学习的乐趣,今天我给大家准备了一篇听读理解。”
格瑞斯李很喜欢搞一些教学创新,时不时的拿一篇文章,或是一份报纸,然后直接朗读,让大家听完她的朗读之后,再出几道她精心编写的题目。
美名其曰将听力和阅读理解完美结合,在做阅读理解的同时,锻炼听力。甚至在题目中,还要夹杂一些完形填空的内容。
当真是……大杂烩。
格瑞斯李的想法是好的,只是她每次拿出来的文章多多少少有些超纲,很多生词以高中生的单词量,是没见过的,所以理解起来,就很是那么的不容易。
而且还只是听一遍,而不是能够反复阅读,这就更加提升了难度。
班里的学生,一听格瑞斯李又要搞听读理解,不禁哀嚎起来,当然他们只敢在心里嚎,面上是不敢的,否则优雅的格瑞斯李会让他们明白,什么是英语的优雅。
当然余逸不在此列。
这二十多年,余逸唯一没有还给老师的,大概就只剩英语了。
倒不是他多爱学,而是出于工作原因,时不时的会用到英语,所以倒是一直没有落下。
换句话说,以四百五十分高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的余逸,在此时的高三(2)班,是碾压局。
英语让余逸找回了久违的自信。
不像数学,数学不会……就是不会。
格瑞斯李不负众望的从她的教案里,拿出了一份报纸。
余逸看都不用看,就知道这份报纸名叫ChinaDaily。
因为格瑞斯李没少安利过这份报纸,说让大家多多阅读,什么时候能看懂这份报纸了,什么时候英语就出师了。
当然不止格瑞斯李,三中不少英语老师都给自己的学生安利过。
所以,不少学生都听话的订阅了一份,这其中就包括余逸。
不过,英语有没有提高不知道,但是家里老妈擦窗户用的废报纸是多了不少。
余逸一度怀疑这些英语老师都拿了这份报纸编辑部的回扣。
这份报纸之所以能够如此畅销,这些英语老师绝对是功不可没。
什么微商酵母,哪有这个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