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祈福法会(日常)135(1 / 2)

  明珊:“没大志向说明你生活平静,也没有烦恼。”

  应宇均一愣,随后缓缓点头:“你说的对。”

  人有欲、望的时候才会有冲动、有行动。他又看向了明珊,好奇问:“你怎么会走上这条路?”

  明珊:“为了吃饱饭。”

  “嗯?”应宇均想了很多个原因,却没想到是这个答案。

  明珊:“以前的时候是孤儿,年纪小,找来的饭会被大孩子或者野狗抢走。有一天遇到了一个道士,说我是个好苗子,就把我带上山了,挺俗套吧。”

  应宇均:“大家都是俗人,故事当然也是俗套的。”他把笔给明珊:“你要不要写几个福字?”

  明珊挑眉:“我来这是吃斋食的,不是来卖苦力的。”

  应宇均:“……”

  不过明珊把007掏了出来:“它会写。”

  007很得意:“以前侥幸学过一些书法。”

  黄鼠狼哼哼两声:“不就是写字吗?好像谁不会似的!”

  007叉腰瞪着黄鼠狼:“死狗,我比你那狗爬字写得好多了!”

  黄鼠狼炸毛:“跟你说了多少遍了,我不是狗!今天让你看看本大仙的字!”

  它轻盈地跳上桌,爪子灵巧地在红纸上一勾,就扯出了一张,旁边还有几只备用的毛笔,它抓起一根,刷刷刷在上面写上一个“福”字。

  “给你,好好瞻仰一下吧!”

  007低头瞅着桌上的字,只一眼,立刻捂着肚子哈哈大笑:“就这破字也敢亮出来,谁给你的自信?”

  明珊和应宇均也在看黄鼠狼的字,它应该是写过,至少爪子握着毛笔的时候很稳,不过要说练过那就是夸张了,黄鼠狼的字圆头圆脑,很像它自己,完美解释了字如其形。

  007 抓着比自己大了好几倍的毛笔,也写了一个“福”字,然后举着自己写完的字放到了黄鼠狼的字旁。

  对比很明显。

  007写的是行书,方圆兼备,活泼生动。

  应宇均一见眼前就是一亮:“这字没少练吧?”

  007仰着头,很不谦虚地说:“还行吧,我在这方面有天赋,没办法。”

  黄鼠狼转着眼珠,忽然抬起爪子在墨水里沾了一下,然后啪嗒按在了红字上:“这是经过我祝福的爪爪印,你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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