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投壶与买地】134(1 / 2)

   曾大如数家珍道:“这块是袁二家佃的,有一丈三(约5平米)。那块是刘家婶子佃的,只有八尺。那块是……”

   “记下来。”白崇彦对家僮说。

   家僮随身带着纸笔,当场飞快记录,凑足十亩方才停下。

   白崇彦又派出奴仆,在卖出的地皮边界,各打上几根木桩做记号。

   一切搞定,白崇彦说:“元璋兄……”

   “还是叫我朱兄吧。”朱国祥实在听不惯这称呼。

   白崇彦也没有多想:“朱先生,刚才圈出的山坡,肯定超过了十亩,估计十五亩都有剩余。耕地之间,有许多不能种地的,长着杂树和荒草,按惯例佃户可以砍柴。”

   “我们不会坏了规矩。”朱国祥做出保证。

   曾大高兴道:“俺谢过朱相公。”

   也就是说,超过十五亩的山地,名义上归朱家所有。但其中五亩多的荒坡,朱家没有处置权,那是留给佃户砍柴的。

   接下来还要购买山林,双方都懒得丈量,估摸着十亩面积做标记。

   回到碧云亭,白崇彦亲自撰写合同,双方签字画押便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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