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大秦地方官制,赵术要皇权下乡!2236(2 / 2)
乡乃大秦第三级行政机构。
乡设乡令,乡司寇,乡监御史。
置有秩,啬夫,由郡指派。
以调解邻里纠纷、帮助政府收取赋税、安排徭役。
游徼,吏职,掌巡察地方、缉捕盗贼。
亭乃大秦第四级行政机构亭长,吏职,掌同啬夫。
亭长之属为亭司寇、求盗、亭卒,亭司寇负责本亭保洁,求盗负责追逐盗贼。
里乃大秦第五级行政机构里正,吏职,掌同啬夫。
里正之属为里监门、里力、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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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乃大秦第三级行政机构。
乡设乡令,乡司寇,乡监御史。
置有秩,啬夫,由郡指派。
以调解邻里纠纷、帮助政府收取赋税、安排徭役。
游徼,吏职,掌巡察地方、缉捕盗贼。
亭乃大秦第四级行政机构亭长,吏职,掌同啬夫。
亭长之属为亭司寇、求盗、亭卒,亭司寇负责本亭保洁,求盗负责追逐盗贼。
里乃大秦第五级行政机构里正,吏职,掌同啬夫。
里正之属为里监门、里力、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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