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左手馒头、右手斧头57(1 / 2)

“恩师!”

在田见秀和杜畋搞内幕交易时,一个身穿太极混沌蛇服(飞鱼服拉长版)的少年,飞奔到李轩的面前。

他身上背着一把高精度的狩猎弩,腰间的箭筒里,插着30支无羽箭。

“文秀,我怎么教你的?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平心静气!”

李轩伸出手,拍了拍这少年的头顶。

十一岁的刘文秀摸了摸自己的头,不好意思地说道:“方才宋法王传话过来,说是洪承畴带兵在甘泉县野猪峡大败王嘉胤,追着暴民们,朝安塞去了。”

因为李轩想杀洪承畴,所以宋康年一直在到处打听洪参政的准确位置。

听到洪承畴去了遥远的延绥镇,李轩冷哼道:“算这老小子跑得快!”

铲除汉奸,人人有责。

像他这样三观极正的大学生,自然义不容辞。

不过既然洪汉奸已经跑远了,那就下次逮到再杀了他!

他看向刘文秀:“新来的弟子们,编练得如何?”

刘文秀回道:“恩师,新进弟子61人,分为六个班,加上以前的四个班,一共十个班,分成三个排,剩下一個班,是恩师的勤务班,师兄弟们个个都想进这个班,最后大家决定,每个月一号,抽签决定,轮流来侍候恩师!”

教主亲军的编制,不同于大明军制,而是近代火器军制,三班成一排。

自从连续刷到3次狩猎弩后,所有的“入室弟子”,都拥有了这种现代工业体系出品的高精度弓弩!

也许有些人会觉得,不就是弩箭嘛,哪能比得上长弓?

说这话的人,明显就外行了。

弓,最少也要苦练五年,才能小成,十年以上,才算精通,而且一场战斗下来,就算是最强大的弓箭手,又能拉得了几次强弓?

但弩就不一样,射程虽然不如高石数的强弓,但胜在不用苦练,练个三天,瞄准镜一对,刷刷刷,就能连续射击!

就算是身体未发育完全的小孩子,也能拿着一把弩大杀四方!

要知道,小孩可拉不动长弓!

再加上现代工艺,强度并不弱于这个时代的低石数强弓。

甚至比早期的燧发枪也要强些。

因此在装备了狩猎弩后,一百余名教主亲军,已经半只脚踏进了“排队枪毙党”的时代,完全可以按照近代军制来进行编制。

这一百余人,就是李轩未来的御林军军官团。

那个所谓的勤务班,打的主意,其实就是在每日的朝夕相处中,慢慢被他洗脑,并成为了他的狂信徒。

这一招,是他从常凯申那儿学的。

电视剧里的常队长,对自己的侍从室秘书们,便是用的轮换制,有前途的年轻人,都会和常队长相处一段时间,并从此成为队长的铁杆心腹。

放出去,就是一方大员。

李轩听到亲军已经完成了编练,点了点头,拍了拍刘文秀的肩膀:“文秀,今天又识了几个字?”

这群孤儿,都是文盲,大字不识一个。

自从办了白水书院后,有了那群外地读书人当先生,刘文秀等人,在不当值的时候,也会去开蒙读书。

刘文秀笑嘻嘻地说道:“恩师,我这三日,已经习得了十七个字,连先生都夸我进步神速。”

一个文盲,三天就能认十七个字,而且还是大明朝的繁体字,这小子,挺聪明的嘛!

李轩也笑了:“以后每日,我给你一百斤羊肉,凡是每天识字超过五个的亲军弟子,都可吃肉,若是识不了五个,那馒头减半,晚上还得多排几次值勤。”

刘文秀立即大声回答道:“谨遵教主圣谕!”

私下里,亲军的排长、班长,都称呼李轩为恩师、师尊,但在公务上,都是叫教主,或者是主人。

这一点,大伙儿都拎得清,没有哪一个亲军弟子,敢恃宠而骄。

因为就连年纪最小的刘文秀,也砍过不只一个暴民的脑袋!

这群少年,也就是在李轩面前,才会露出孩童的神态。

在别的教徒,或者是教外百姓面前,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狠人。

十来岁的少年,心思纯粹,很容易就不惧生死。

最典型的,就是四百年后,十一岁加入青年干社的某位功勋,十七岁就当上了师级干部,显赫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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