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夜兔青梅竹马 连载

和夜兔青梅竹马

分类:女生耽美 作者:冰糖丝瓜 字数:11万字 标签:和夜兔青梅竹马,冰糖丝瓜 更新:2023-04-01 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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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至今为止并不算长久的人生中,我也曾有过这样或那样的感慨。

可不管是老妈今天做的菜是不是盐放多了太咸了啊,又或者是这该死的太阳公公就不能辞职吗,说到底都是些没什么意义、也完全不会影响到现实生活的无谓抱怨罢了,睡一觉醒来就会忘记。

真要说这世上有什么东西值得我记挂,那大概只能是一个问题。

一个十分哲学的,关于「人到底为什么会变」的问题。

我第一次意识到这个问题是在十年前。

当时我还是个名副其实的短腿小豆丁,年纪轻轻就已经肩负起了生活的重任,平日里最常做的事就是打扫卫生买菜做饭睡觉一条龙,顺便给我那成日以泪洗面的母亲进行心理辅导。

“人要往好处想啊老妈,说不定老爸不回家是因为他在外面有外遇了呢?不一定非得是死了嘛。”

或许是天生的血脉原因,我对这点一直很看得开。可我柔弱的人类母亲显然不这么想,听我说完以后,往往会哭的比吃了我做的饭时更伤心。

“老爸再怎么没用也是夜兔啊,兔子这种东西不是最喜欢发情了吗?当初就因为这个从地球把你拐骗到了烙阳,跟他过了这么多年苦日子还没有看清那个男人吗?就是个有一点战斗天赋的色鬼啦,别太在意。”

“不许你这么说你父亲!”母亲一边哭,一边中气十足地冲我咆哮,“你知道什么,当初要不是妈妈我长得太漂亮,你爸爸就不会对我一见钟情,他如果不对我一见钟情,怎么可能有现在的你!你身体里有一半可是来源于那个男人的○子呢!”

“啊是是,所以罪魁祸首现在就躺在我面前对吗?”我掏了掏耳朵,无所谓地将掏出来的东西从小指尖上吹掉,“可是那家伙已经抛妻弃女走了快三年了欸,再不回来我都要忘记他长什么样了。要不我们也抛弃他吧?我想办法去搞点钱,我们娘俩一起回你的母星算了。反正这个地方我已经住腻了。”

“不行!”唯有这件事,向来柔弱的母亲始终格外强硬。

她深吸了一口气,苍白的脸上浮现起几分血色。

“在你父亲回家之前,我是不会回去的。”她说,“我们约好了的,等他可以控制自己体内的夜兔之血以后,要一起带你回地球。”

“可结果就是他已经走了很久了,不是吗。”我说,“这种和打了胜仗就结婚一样的flag可信度是很低的啊,如果他一直不回来怎么办,如果他其实不是有外遇了而是早就嗝屁在外面了怎么办,三年五年你可以等,三十年五十年也要继续等吗,你们是在演什么狗血情感剧啊,一点也不浪漫好吗。”

“你不用再劝我了。”母亲说,躺在床上拉起了被子,“即使真的有那一天,我也会等的。”

她说完就闭上了眼睛,显然是不打算和我继续交流了。

今天的心理辅导也因为病人的不配合而被迫告终。

说实话,我是不能理解她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血脉有一半来自于另一个种族,对于赋予了我强大力量的父亲,我始终抱有一种微妙的隔阂感,无法向爱母亲一样去爱他。

可我讨厌他吗?好像也不是。思来想去之下,这种情绪的来源似乎也与我的母亲有关。

我的母亲有一个很好听的地球名字,据说她曾经是某个落魄武士家的长女,因家道中落而被以联姻的名义送到了贵族家当妾室,只不过还没来得及进门,就被当时路过那里的父亲给截胡了。

用母亲的话来说,父亲对她是一见钟情。

但我怎么想都觉得这是颜狗的诅咒在作祟。

就这样,父亲凭借还算能看的长相以及骗小姑娘专用的花言巧语,成功将当年还是二八少女的母亲给骗到了手。因为地球正处于被侵略的状态,各个星球的种族都汇聚在那里,十分不安全,于是父亲便带着她离开了,乘坐飞船来到了夜兔迁移后的居住地,也就是我出生和如今居住的星球——烙阳。

这里是夜兔的母星徨安被毁后,夜兔一族新的栖息地。

但与徨安不同的是,这颗星球上的种族并不仅有夜兔一家,许多因各种各样原因而不得不背离故土的族群同样也流落到了这里,使原本就不富饶的烙阳逐渐变为了一个大型的宇宙贫民窟。

这里没有法律,没有秩序,也没有夜兔一族最讨厌的阳光。

常年不散的阴雨使得这颗星球处处布满潮湿晦暗的痕迹,就像是动画里被废弃掉的城市一样,连街道都长满衰败的苍苔,一眼望去只觉得满目疮痍,没有任何生机。

潮湿,阴雨,贫穷,肮脏。

这基本上就是我对于这颗星球的全部记忆了。

等到稍微再长大一点后,父亲便离开了家,没有了夜兔的庇佑,身为人类的母亲开始经常受到其他种族欺侮,这使得我不得不开始变强,跟人打架这种事也一回生二回熟,逐渐成为了家常便饭。

虽然打架赢了会很开心,但我能从母亲身上感受到,她其实并不喜欢我的这份力量。甚至有的时候我会觉得,她是厌恶着我体内流淌着的所谓的夜兔之血的。

至于原因是什么,当时年仅四岁的我没有想通,只是本能的在她面前隐藏起了这份力量,不再像考试考了一百分一样每次打赢后都回家找她炫耀。

父亲离开之后,原本记忆里笑容恬静的母亲一日比一日沉默。一开始的时候,她还能坚持着出门买菜给我做饭,但随着日子一天天积累,渐渐地,她开始不愿意出门。

对此我表示理解——毕竟其他种族的家伙长得实在是太丑了,烙阳的市容会是现在这副样子,是有他们一份功劳在里面的。

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我自告奋勇,开始肩负起给这个家买菜做饭的任务。

而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第一次遇到了神威。

说起来,我跟神威其实是同岁。这个星球上跟我同龄的小孩不是没有,只是我嫌他们长得太丑,就算主动送上门来也不会有想交流的想法,更何况大多数时候他们找到我,目的都是想揍我一顿。

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虽然每次都是我把他们揍了,但却怎么都看这群人不顺眼,于是在发现他们找到了新的欺凌对象以后,第一反应就是不能让他们好过,抄起路边高高垒起的砖头就冲了进去,强势加入战局。

我三下五除二就将这些放在漫画里一看就是炮灰种族的小鬼给揍了个落花流水,宛如天生下凡一样的身影似乎也让那个被欺凌的家伙看呆了,过了会儿才抱着怀里的小婴儿,从地上爬了起来。

“你也是夜兔吗?”

他这么问我。

我回过头,第一次看清了眼前家伙的长相。

他有着和我一样白皙的皮肤,橘红色的头发编成辫子束在脑后,眼睛是比海洋要是深邃的湛蓝色。

“我是啊。”

看在他长得还不错,而且又跟我是同族的份上,我大发慈悲的回答了他的问题。

谁知他下一秒就露出疑惑的神色,目光落在我手里的板砖上:“你怎么不打伞?”

我:“……”

我:“你是不是傻?”

我抬手指了指阴云满布的天空,问他:“你能看见阳光吗?”

他抱着怀里还含着奶嘴的小婴儿,乖巧的摇了摇头。

“那就对了嘛。”我说,“这种鬼天气为什么要打伞啊,晴天打就够了。武器这种东西讲究的是从心,只要我心里有伞,哪怕是块砖头也能用出子弹的效果!”

他:“……”

“原来如此。”他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我也不知道他知道了什么。

不过我也不想问。

说完这句话以后,他便抱着怀里的孩子,十分有礼貌地微微朝我弯了下腰,说了一句“谢谢”后就转身离开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心说这个人真奇怪。

明明是夜兔,却不使用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放任别人殴打也不还手。

难道他们家的血脉变异了?从激进派变成温和派了?

抱着这样的不解,我回到了家里。

在饭桌上,我抱着脸盆一样大的小碗,将今天遇到的事情悉数说给了母亲听。我本来是想让她帮我解惑的,可母亲听完以后却很高兴,抓错了重点一样对我说:“难得你可以在这里遇到同龄人,既然这样的话,不如尝试着和他交个朋友吧。”

朋友?

我说:“妈妈,朋友是什么?”

母亲笑了,温柔地伸出手掌,摸了摸我的头。

“朋友啊……就是当我和爸爸不在了以后,可以代替家人与你承担痛苦的存在。”

“那种东西有什么意义吗?”

“有哦。大概是对于彼此来说都很重要的意义吧。”

“有多重要?”我想了想,“就像大哥罩着小弟的那种重要吗?”

“这个嘛……”母亲卡了一下壳,像是不知道如何解释,片刻后再次摸了摸我的脸,“等你长大以后就知道了。”

意思就是差不多对吧?

我恍然大悟,隐约对这个陌生的词汇有了概念。

早说嘛。

如果大哥这个身份是由我来扮演的话,那和那个奇怪的家伙交一下朋友,也不是不可以啦。

作者有话要说:  1.5新增本文番外合集《和夜兔交往以后》,写点小情侣日常和if,见专栏。

——

丢个预收在这里,《真选组一番队队长恋爱观察日志》,cp总悟

【文案】

众所周知,真选组一番队队长、传说中那位剑术超群的抖S王子有一位住在老家的幼驯染。

据说那是一个相当痴情的女孩子,从小便对冲田队长十分迷恋,经常跑去道场里看他练剑,即使被冲田队长拒绝了无数次也从不放弃。

每当提起自己的这位乡下青梅的时候,冲田队长都是一副无所谓的表情。

“哦,那家伙啊,前几天还在给我写信的时候偷偷哭了呢。信纸沾了眼泪皱成一大坨,看起来好恶心。”

真选组成员听的直咋舌:真的假的,就这么爱吗?

***

然而,事情好像并不是这样的。

***

在很小的时候,河野结花经常跑到家附近的一间道场,偷偷地看一个男孩子练剑。

夏日晴朗的天空,叶子上滴落的露水,雪白的剑道服,以及木剑空挥的声音,是经年来不曾褪色的记忆。

不过那时的小结花扒在篱笆外,小小的脸被暑气蒸得通红,目光长久地黏在那人群中最小最矮的一道身影上,心里想的却是——

“这臭小子欠我的300日元到底什么时候还啊?!”

至于湿掉的信纸。

——“三叶姐,快点把它抓住!小咪昨晚又把咱们家的水杯给推倒了!!”

*总悟和他的乡下青梅

*一些青梅竹马文学+恋爱喜剧,跟这本一个风格,是甜文

*三叶会存活,但无副cp,土三为开放式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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