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路明非不想在诺克萨斯当兵 连载

龙族:路明非不想在诺克萨斯当兵

分类:其他类型 作者:喜爱散步 字数:2万字 标签:龙族:路明非不想在诺克萨斯当兵,喜爱散步 更新:2024-07-15 07:28:47

路明非意外穿越到诺克萨斯,又意外的获取了世界符文碎片,这一切都是巧合!嗯! 路明非: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我不否认我有军人般的钢铁意志,可真要入伍的话,为什么要去诺克萨斯啊! 楚子航:挥剑时大喊诺克萨斯的话,会格外帅气! 昂热:招生部的新生报告都是假的吧!不是说他是个衰仔的嘛? 奥丁:我奥某人不好战,唯好解战,路明非你xx别来追杀了! 绘梨衣:以

布鲁格伦城是一座建在大平原最边上的城市,地处诺克萨斯的最北边。

城市中血战已久。

残存屹立的墙上面,炮火和魔法将其熏得黢黑无比,即落的夕阳又在上面染上一片血红。

破败而狰狞。

路明非躲在泥瓦房里。

血和灰糊了一脸,他弯曲双腿,倚在墙上,大口灌着水。

擦擦鼻尖上的血迹,心中泛起一阵凄凉。

在华夏,尽管将来会变成人口红利之一,但强大的国家机器,却能使地球上数量最多的普通人免于战争之苦。

好想回去啊!

“呜——呜——呜”

野蛮人的号角发出熊啸声,他们是古神沃利贝尔的眷属。

声音从四面传来,他们被包围了。

从号角的节奏看,还有十分钟的喘息时间。

纳兹喘息着,呼出一团团白气。

他一只手支住脑袋,侧着脸看向路明非:“待会我去拖住他们,大概三分钟,在情报中,野蛮人西面防御最弱,你们可以从那边突围。”

感受到纳兹的目光,路明非有些尴尬:“哥哥欸,别这么看着我啊!我又不是什么军神,我知道这些战术都是跟【三国演义】学的!”

没有泥头车也没有手术台,那个一个寻常的中午。

路明非作为班级的卫生委员,正准备将纸篓的垃圾装到袋子里的时候。

他感觉到一阵眩晕,然后穿越了。

穿越到了正处在战争状态的布鲁格伦城。

好消息,没有穿越成什么奇怪的乌龟王八之类。

坏消息是成为了一个诺克萨斯的军人。

他想过逃跑,但在跟战友的交谈下,他才知道。

诺克萨斯人最讨厌懦夫,每一场战役,必须死战不退。

为了不上战场。

路明非靠着在【三国演义】中的战争描绘,成功的成为了一名狗头军师。

但聪明的头脑并不能战胜碾压的暴力。

第八天,在火炮和魔法的攻击下。

布鲁格伦城陷落,士兵们一个个死了。

狗头军师也得上阵。

好在杀人的本事他没有,跑路的本事却跟皇叔学的有模有样。

他活到了现在。

但很快就该死了。

路明非突然想到鲁迅的一句名言: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他没啥价值,所以就算死了也不是悲剧。

不是悲剧,那不就是喜剧了吗?

想到这里,他好受了些。

他转头看。

纳兹从怀里小心的抽出一张画像。

画像上的女孩手上捧着一束菊花,温暖的笑着。

“路,你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路明非现在的学历只到初中,可比哲学知识匮乏的诺克萨斯人要强的多。

在布鲁格伦城,他算是高知份子,这也是他成为狗头军师的原因之一。

“我也不知道。”现在路明非不想再扯淡。

都快要死了,留着点力气,待会大声喊救命的话,说不定援军会漫山遍野的出现。

“我的女儿病情恶化了,我的钱不够。”纳兹苦笑,“我已经来不及用人头换金币了。”

诺克萨斯跟秦朝的军功制度有点像。

用人头换钱或者换军衔。

纳兹是诺克萨斯的老兵,他靠着斩杀敌对势力的头来获取金币。

在巷战中,路明非正是靠着纳兹的勇武才活到现在。

路明非说:“不然我负责把敌人引走?我把受益人变成你,死了的话,你可以得到一笔抚恤金。刚好可以治你的女儿。”

纳兹一怔:“诺克萨斯人不会抛弃战友。我已知晓我存在的意义,而你还未知,所以你不该先去死。”

周围鼓点越来越密集。

野蛮人的战吼穿破残垣碎瓦,不断传到路明非耳朵里。

时间不多了。

纳兹目光坚定,站起身子,将缺口的剑横在胸前。

剑柄拍打胸甲,发出钢铁铿锵的声音。 “为了,诺克萨斯!”

残存的十几名士兵同时站起来。

“诺克萨斯!必将崛起!“

“以敌人之血,祭我大诺克萨斯!”

士兵们吼叫着口号,面部发红,肾上腺素狂飙。

火热的战意在每一个诺克萨斯士兵心中燃烧起来。

“路明非!诺克萨斯的荣光,将降临于你的身上!带领着兄弟们突围!”纳兹雄厚的声音爆裂开来。

“路明非!路明非!路明非!”士兵们喊叫着。

路明非站起来。

只好也硬着头皮喊道:“诺克萨斯!”

纳兹将面前的木门一脚踢断。

他从手中接连不断地扔出烟雾弹。

一团团滚滚的白色浓烟从烟雾弹中喷发出来。

纳兹冲进烟雾弹中。

在注意到巷子中的烟雾后。

野蛮人鼓声大燥。

分散的野蛮人汇聚起来。

他们冲杀的声音化为实质的洪流朝着纳兹奔涌而去。

纳兹腿脚极好,借着烟雾弹,已经冲过了几个巷口。

大量的野蛮人被他吸引过去。

在这时。

路明非也行动起来:“冲啊!”

他手上挥动着一柄铁剑,士兵们紧紧跟随在他身后。

果然跟纳兹说的一样。

布鲁格伦城西面防守极弱。

“轰!轰!轰!”炮弹爆炸的声音冲击着路明非的耳膜。

路明非出现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扭头看一眼。

就是纳兹投放的在最后一片烟雾处。

一张图画在空中旋转。

上面的女孩怀中抱着一束菊花,温暖的笑着。

纳兹死了。

抚恤金很快会到账。

紧接着,周围的地面震动起来。

一股腥臊之气传到路明非的鼻腔。

他急忙回头。

十名野蛮人战士,堵在了他们面前。

野蛮人有2米高,身上披着白色的厚重毛皮。

在他们裸露的古铜色皮肤上面,疤痕一道一道贯穿在上面。

为首的野蛮人首领,霍姆斯舔舐着嘴唇:“领头的这个家伙交给我!这细皮嫩肉,可比咱们部落中的娘们们有滋味的多!”

听到霍姆斯的话,剩下的野蛮人也欢快的笑起来。

诺克萨斯人软的很!

仅仅是三天的时间,他们就攻破了布鲁格伦!

“首领!玩的时候可得小心点,别一下把他压死了!”

霍姆斯将手上的斧头扔在地上。

两只手朝前,躬着身子,对路明非做出像相扑一样的动作。

他要的是活捉!

“小帅哥,你很快就属于我了!”

突然,霍姆斯心脏抽搐一下。

脚步不自觉的变慢。

在他周围,元素紊乱。

在卡玛维亚,他匍匐在阴影中。

见识过浑身披甲,掌握着无上元素之力的伟岸生物。

巨龙!

他清楚的感受到,男孩身上的气息跟巨龙身上的一模一样!

“挡路的话,会死的!”路明非抬起手,将挡在自己眼睛前面的头发往后收拢。

一双黄金瞳燃烧起来,仿若滚烫的熔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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